首页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八章 造价和进度管理 第五十四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造价和进度管理 第五十四条 成套项目实施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经商务部同意后,由有关成套项目实施主体同受援国有关机构商定。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