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七章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七章 第七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受商务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单位对援外工程实施中期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援外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专项评定。 第三十八条 对于重大援外工程,商务部应派包括相关专家在内的监督检查组对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监理企业及派出机构现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