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四章 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七条 援外工程施工企业及其施工技术组必须在援外工程实施和管理中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制订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对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持续采取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自觉接受商务部对其贯彻标准的过程监控、阶段审核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