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信息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信息报告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对外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内,通过业务系统填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到登记表》,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业务系统,报送给中国驻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或者代管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