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信息报告 第二十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信息报告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投标或者议标结果公布、合同签订、开工、完工后30个工作日以内,通过业务系统分别填报中标情况、签约情况、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等信息。 工程项目开工后,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于每年1月和7月,通过业务系统填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半年情况报告表》。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