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章 立项管理 第十八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立项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立项申请不存在本办法第十七条列举情形的,商务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立项的决定。企业可通过业务系统查看立项的办理进展和办理结果。获得批准立项的企业通过业务系统自行打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立项回执》(以下简称《立项回执》)。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