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六章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 附件: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事项表》(略)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