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商务部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五章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