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章 第三章 项目审查 第十二条 有关企业在申办需自带劳务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投(议)标许可时,除按现行相关文件要求向商务部提交有关材料外,需提交以下材料: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