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2009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应依法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根据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监督管理情况,依据行业规范提出行业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