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二章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七条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八条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九条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 第十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