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到指定银行办理备用金缴存和取款手续。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