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