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