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2010年) 第五章 拆解处理企业管理 第十二条 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 第五章 拆解处理企业管理 第十二条 拆解企业要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不得倒买倒卖以旧换新的废旧家电。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