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 第九章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 第九章 第九章 部门职责分工 第四十五条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本办法的规定,共同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