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 第八章 补贴资金来源、拨付及清算 第四十一条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补贴资金来源、拨付及清算 第四十一条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试点省市财政负担20%。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