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 第七章 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 第三十三条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200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兑付 第三十三条 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1)以旧换新凭证;(2)购买新家电的发票;(3)《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4)购买人居民身份证件或相关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