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2009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不履行投标承诺和中标协议、销售服务问题突出的销售企业,将实施扣缴保证金、暂停或取消家电下乡流通企业中标资格等处罚,处罚决定由财政部、商务部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作出并公布。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