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申领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家电下乡产品中标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月标识卡基础额度为该企业上年度月均标识卡录入数量的120%,企业可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