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