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处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需要对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和鉴定的,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