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八条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破产、合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