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2011年) (四)

(四)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资源环境审计。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加强对土地、矿产、海洋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无序开发、低效利用以及破坏浪费资源等问题;加强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弃物、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审计,关注经济发展中影响气候变化等问题,揭露和查处防治措施不落实、严重污染环境等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问题;加强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不到位、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等问题。同时,要关注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矛盾,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