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2011年) (十)
(十) 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的揭露和查处力度。在审计工作中,要始终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职责,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突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中的预决算、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转让中的招拍挂、出让金和异地置换,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票据贴现和保险理赔,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严肃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腐败案件的查处结果,形成震慑腐败的舆论氛围,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