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2011年) (六)
(六) 围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和民生资金的审计。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民生优先”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跟踪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财政资金更多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倾斜;对以廉租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连续审计,加强住房公积金审计;密切关注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防范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和企业改制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切实加快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