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 第九十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在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派驻机构试行。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试行范围。 第八章 目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