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审计机关审计听证规定(2021年)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审计听证规定(202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审计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听证纪律: 审计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发言、提问、辩论; 未经主持人允许,审计听证会参加人不得提前退席; 未经主持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录音、录像或摄影; 旁听人员要保持肃静,不得发言、提问或者议论。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