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五章 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 第二十四条 进口、出口实验动物的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1982)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