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八条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号)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