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作品,包括: (二)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 (二)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作品,包括: (二) 作者不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居民,但是在该条约的成员国首次或者同时发表的作品;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