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2025年) 第十条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202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国务院外交、商务、发展改革、司法行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承担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反制措施确定和实施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