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定制式医疗器械备案人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定制式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引用法条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2018)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