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使用定制式医疗器械的原因及使用风险,获得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与生产企业协商制作订单。医疗机构使用定制式医疗器械前,向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产品备案等情况。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