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组织与保障 第二十条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组织与保障 第二十条 宗教院校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教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明确管理层级、职责权限。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