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章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支出管理 第三十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支出包括下列类型: 第三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收入应当用于与本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活动。 第三十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第三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款项的出借和借入应当经本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借贷双方应当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