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章 建设管理 第五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建设管理 第五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的土地和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应当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