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 第七十五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对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