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三章 安全评价活动 第二十四条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安全评价活动 第二十四条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记录、被评价对象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活动全过程管理。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