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第六十六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 第六十六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