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201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应急管理部门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有关立案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