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罚款缴库时间按照当地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