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条 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或者资质有效期届满未批准换证继续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