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