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按月发放。发卡银行及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等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资助卡的,须经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过现金发放。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