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1年) 第五章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