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章 校内管理 第三十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校内管理 第三十条 国际学生在高等学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的具体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