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学校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