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存托凭证存托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23年) 第一章 存托凭证存托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202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存托凭证存托协议的订立,明确存托协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二条 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的,发行人和存托人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订立存托协议。 第三条 存托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 存托协议内容须遵照本指引规定,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五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权监管机关规定、本指引要求的前提下,发行人和存托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第六条 凡对发行人、存托人、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论本指引是否做出规定,发行人和存托人均应在存托协议中订明。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