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 第五十二条 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管理按照本办法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